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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池州市江苏商会2017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和“优秀会员个人”评比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池州市江苏商会2017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和“优秀会员个人”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池州市江苏商会成立以来,广大会员热心商会事业,努力回报家乡,为苏皖两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积极参与、爱心奉献、热心商会事业,综合素质好,社会评价高的会员单位和个人。为树立榜样,鼓励优秀,表彰先进,促进商会事业健康蓬勃发展,经商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在全体会员单位和会员个人中开展评选商会2017年度 “优秀会员单位”和“优秀会员个人”评选活动。对评选出来的单位和个人,商会将在2017年度年会上予以表彰。
一、评选范围
池州市江苏商会所有在册会员单位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1、优秀会员单位(名额视评选情况待定)
2、优秀会员个人(名额视评选情况待定)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开创新常态下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弘扬苏商精神。
(二)企业有健全的规章管理制度,有一定规模具有发展潜力、能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三年内无重大不良记录。
(三)拥护商会《章程》,热衷商会事业,积极参与商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提供赞助和捐赠),按时交纳会费。
(四)组织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能维护商会团结形象,能完成市工商联(总商会)和商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爱心奉献精神强,服务意识好,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
(六)单位(个人)加入商会半年以上。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1、“优秀会员单位”和“优秀会员个人”由商会秘书处根据各会员单位和个人年度中的表现推荐或各会员单位自荐;
2、企业自荐将参评表(见附件)电子档于2017年11月15日前发到商会秘书处QQ邮箱(2547337369@qq.com);
3、推荐材料经秘书处初步整理筛选后报池州市江苏商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最终形成终审意见,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五、评选结果:入选者由池州市江苏商会授予“2017年度优秀会员单位”、“2017年度优秀会员个人”奖牌,并在2017年度年会上通报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
1、《优秀会员单位参评表》/_uploadfile/file/20171023/20171023101514631463.xls
2、《优秀会员个人参评表》/_uploadfile/file/20171023/20171023101593599359.xls
池州市江苏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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